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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要想安定西藏,先要搞懂达赖喇嘛 |
| 2008-4-12 12:56:41 |
藏传佛教是喜玛拉雅和青藏高原广袤地域的普遍精神现象。但西藏的宗教现象,相对说来是特殊现象。藏传佛教,也是尼泊尔、不丹、锡金以及缅甸和印度与巴基斯坦某些地区人们的普遍信仰,但在那里,都是非宗教的王权,也就是世俗权力治理,寺庙的神职人员并不参与国家与地区的行政和政治事务。藏传佛教,其实与其他宗教一样,内中有自己的教派,并对教宗执有不可置疑的解释权。即使归属同一大教派,比如达赖与班禅,后者在蒙古的喇嘛教中更有威信,而前者在西藏更为尊仰。
成吉思汗以后的蒙古,更精确地说是俺答以后的蒙古,即明世宗嘉靖末期,大漠草原上的蒙古族全面尊信藏传佛教,但王权依旧独立,不受寺庙神职统辖。所以,班禅为代表的宗教精神领袖们并不执有领地。而西藏内地则不然,原有的世俗权力制度被瓦解或终结,寺庙的精神治权被引入行政和政治治权,并相统一成为政教一体的权力体系。人们习惯以为达赖是西藏的最高统治者,这个看法实际是错误的。在政教合一的西藏,最高意志来自神,从不是来自人。达赖不是神,达赖是最能与神沟通的人。
达赖出亡之后的情况不是很清楚,但直至他选择出走,他所有的决定都是从占卜得到的。这个事理也可从继承人,即下一任达赖的选择程序看见端倪。就藏传佛教而言,凡是领有法号的活佛,都不对继承人有决定权。新一任的活佛,一定也只能按照既成传统的仪轨决定,即公开地抽签决定,且不得与上层或既得利益的权力人物,世俗的或神职,有任何亲缘关系。达赖不具个人的权力意志,公开占卜的方式,决定了一切后果都是天命,个人无需负责,也就没有错误可言。
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是历史使然,绝非具体的一个人,哪怕他是达赖或者班禅,的个人意志所能左右。其地位或者权力来源,决定了他不是,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实际统治者,所以,所谓的“达赖统治”,或者“集团”或者“时期”都是错误的表述,而这个错误必定导致错误的结果。在达赖出亡印度之前,以为给与达赖等以最高礼遇和优裕待遇及感情亲和,就一定能够笼络出来稳定成果。实际上呢,只要抽签卜卦与这些不合,事情就骤变。因为他本人的合法性就在于,也只能在于“天意”或者“神意”。天意或者神意和达赖本人意志无关,更和本人利益无关。
噶厦是西藏的行政机构,西藏的社会治理是噶厦并非寺庙神职人员担当的。声望崇高的活佛们,只参与政治咨议。所以,实际治权掌握在噶厦,只有在重大事务或行政官员意见冲突时,才交由达赖向天意申请裁决。这个事理决定,达赖对噶厦不具有效制衡权力,而且还要必须超脱所有具体事务,对所有人保持同等距离以确立自己的公正姿态。这个事理的另一个说法是,除非形成共识,任何人若想用自己的意志利用或操纵达赖,都是违规,并会受到来自天意的处罚。而这个事理的事实逻辑则恰恰相反: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无时不刻地谋求暗中利用达赖。
关于达赖,难结在于,政教合一的体制下,他不可能不是一个政治人物,占卜的结果是天意,打不打卦的决定还是人为决定的。作为政治人物的达赖,其政治合法性或正当性,源自其宗教的规定性,这又是必须承认的政治事实;关于达赖,另一个难结在于,并非仅仅一个达赖是拥有超俗神权的喇嘛,他不仅不是政治的一切,也不是神意的一切;关于达赖,最无法解开的难结是,他的意志和存在是神意的决定,遵从的是只有他能最亲密沟通的上天神意,不可用凡俗事理来讲究,也不可用世俗政治做裁决。
而最诡谬的事情是,世俗政治的期待,在赋予达赖这些神职人员以政治荣誉的同时,也暗示了他们对世俗政治的责任,而那时西藏的政教合一的制度机制,决定了除非执掌神俗两端的群体得到共识,否则达赖等精神领袖没有法定的真实权力来担当他们的责任。而其诡谬的结果是,恰恰发自世俗政治的期望,促发了神职的精神领袖们的对世俗政治的抱负,促动他们积极参与到世俗的,意识形态的,政治上大是大非的那些事务中来。而最诡谬的企望就是,世俗与宗教对社会政治达成利益共识,获得可以共同分享的政治正确。
不可以世俗价值度量宗教,这决定了不能以现实利益衡量达赖这样的宗教领袖。无需辨析达赖的政治言说,就其领袖的正当性出自宗教教义和规则本身这个道理,就决定了他必然有着对精神的感召力,无论在政治上正确也罢或不正确也罢,而这个精神支配能力,并非会随同他的人身消亡而散失。放眼世界各国,所有的宗教领袖都是社会批判者,也是政治异见者,反对世俗政治中的专制当局,是宗教领袖的使命,除非政教合一的制度下,或者是宽松的世俗社会中保持河井无犯。
所有的宗教领袖都会是特立独行的,超俗的也超然的,不分亲疏远近,没有恩威并施。梵蒂冈的主教制度还是幕后商议而投票推举,主教可以为利益集团所操纵,当然也必然去操纵集团,达赖则不能,或者为宗教法理所不能。所以,达赖不会是集团,或者从法理上不应当是集团。或者,至少,达赖集团是出自政治考量的判断,而不是其宗教身份的认知。将达赖喇嘛视作集团领袖,只能让政治势力欢欣鼓舞,而对宗教信仰者来说,只会产生混乱或者逆反,因为达赖是永远是他们的精神寄托,无条件地,本能的,心身诚服的。
庆幸的是,藏传佛教中没有关于原教旨的纷争,达赖或者别的领袖,其正当性在于占得天意,而不是对教义、教旨的不可置疑的解释权力。还庆幸的是,藏传佛教和汉地佛教是相通的,也和汉地的道教及萨满残迹共缘。不幸的是,因几百年来政教合一的传统,西藏地域内的藏传佛教受权力暴力的牵累甚多。正是因为如此,不具宗教信仰的人们将权力罪恶归结于藏传佛教,而不能看见藏传佛教与其他很多宗教一样,也是富有悯爱、慈仁和宽容。这也正是为什么政治如此不正确的达赖,依然是信仰者内心中神明的根源。
宗教本来就不是关于凡俗社会的话语,凡俗社会也不遵循宗教事理。神职人员,伸张政治或民事诉求,和超凡脱俗的净土无涉,本来就是一宗奇怪的事情,也很难猜度那些政治术语或字眼有着什么宗教价值上的精神意义。少林寺的小子们好武,但谁会说佛家和尚就喜爱暴力呢?除却一个时期以来的原教旨主义的追求,所有宗教的基石都是非暴力的,慈善的并劝人慈善的。但所有的信仰者又都是普通的人,有着普通人的权利要求和利益本能。而往往又正是从人间凡俗事理求不得出路的时候,人们才更愿意寄托于宗教。
神俗两界是可以相互拜托的,由此,宗教和宗教的精神领袖才有着超乎凡俗的感召力,而且高尚于人间一切的精神境界并不需要诸如领土主权维护的,所以宗教才能超出国家和民族与种族的限界,成为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。我以为,这个道理,达赖并非不知晓,藏传佛教也并非不明白,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明白。关于国家,当下很多说词将其归结于民族,认定是民族共同体,而实际呢,现代国家一定关于权利的,是人们权利的共同体。
资料来自博客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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