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项名称
从事道路货运站(场)经营许可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
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
审批(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执照,从事道路货运站(场)经营)
4.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)第三十七、四十条;
2、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(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)第二章。
5.审批条件
1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、生产调度办公室、信息管理中心、仓库、仓储库棚、场地和道路等设施,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;
2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、消防、装卸、通讯、计量等设备;
3、有与其经营规模、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;
4、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
6.申请材料
1、《道路货物运输站(场)经营申请表》;下载此表格
2、负责人身份证明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;
3、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、房屋的合法证明;
4、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;
5、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、专业证书;
6、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;
7、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。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
受理机构: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
受理地点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四楼
8.审批决定机关
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局
9.审批程序
1、申请单位向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;
2、南海区交通局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
10.审批时限
5个工作日办结
11.审批收费
无
12.审批表格
有
13.是否有年审
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
受理咨询机构: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局 电话:86297627
受理投诉机构: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:86297619
15.备注
法律声明 | 免责声明 | 版权声明 | 网站律师 | 客服邮箱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关于地球城